用戶類型 |
氣價(元/立方米) |
執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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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戶 |
第一階梯 年用氣量為0-400(含)立方米 |
3.02 |
2023年10月16日起執行 |
第二階梯 年用氣量為400-1000(含)立方米 |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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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梯 年用氣量為1000立方米以上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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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 |
按居民第一、二階梯的平均氣價 |
3.32 |
2023年10月16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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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戶 |
3.904 |
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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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戶(公用事業) |
3.904 |
1.以居民戶籍人口4人(含4人)為計價單位,以年度為計量周期。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IC卡表用戶,按購買氣量執行階梯氣價。用氣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2.對居民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在戶籍人口4人(含4人)用量的基礎上,每檔相應增加年用氣量80立方米。用戶持與用氣地址一致的房產證、戶口簿(本)、有效的居住證或所屬街道(社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復印首頁+所有成員頁);房屋產權人、戶口簿內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等資料前往我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戶內人口數形式核查確認后執行。
注:以上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依據
《關于疏導蘇州市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蘇發改價格〔2023〕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