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燃氣集團液化氣經銷分公司根據蘇州市市政府建立智能配送系統的要求,開發了“瓶裝液化氣安全配送系統”,并完成所屬供應站居民用戶的鋼瓶置換。工作初期,作為有效管控本公司鋼瓶,防止鋼瓶流失,系統設定用戶使用超120天,收取用戶超期使用費0.1/天;用戶使用不滿30天,獎勵0.1/天的銷售政策。現鋼瓶置換、回收工作已結束,用戶使用公司內部鋼瓶周轉正常。故取消下列銷售措施,公告如下: 1、取消系統設定用戶每次購買液化氣獎勵2.5/瓶,使用未滿30天,獎勵0.1/天。 2、取消系統設定用戶使用超過120天,收取用戶超期使用費0.1/天。 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經銷分公司 2018年8月24日